本措施重点支持功能膜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生物材料、微纳材料等新材料。
(一)在功能膜材料领域,重点发展光学显示膜、柔性电路板基膜、线路板用感光膜、太阳能光伏封装胶膜和电池膜等光电膜,液体分离膜、气体分离膜及特种分离膜等分离膜,柔性显示用薄膜、薄型光学膜、防雾抗病毒医疗防护用薄膜等多功能聚酯薄膜等。
(二)在高性能金属材料领域,重点发展高性能铝合金、动力电池铝箔、高温合金、特种合金等高端合金材料,稀土永磁、软磁等高端磁性材料,半导体用焊料、高端合金用焊料等高性能焊接材料等。
(三)在先进半导体材料领域,重点发展硅基、锗基等第一代半导体,大尺寸砷化镓和磷化铟的单晶及外延片等第二代半导体,碳化硅及外延片、镓系氧(氮)化物及外延片、氧(氮)化铝等第三代半导体,光刻胶、显影液、超净高纯试剂、电子气体、功能高分子材料等半导体配套材料等。
(四)在生物材料领域,重点发展传染病快速检测试剂等诊断材料,高载量病毒去除过滤膜、血液净化用膜等医用膜材料,固体(液体)栓塞材料等植介入材料等。
(五)在微纳材料领域,重点发展单层氧化石墨烯、石墨烯传感器、航天用高柔性高导热石墨烯散热材料、车用石墨烯发热材料、石墨烯改性纤维等复合多功能材料、石墨烯基碳纤维,气凝胶粉体(颗粒)、无机微纳高温密封材料等。
鼓励上述重点支持领域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等方式投资固定资产,对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厂房、旧设备等)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根据实际贷款金额,按不高于1%的年利率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享受贴息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