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政策导向,从政府层面加强产研学合作以保证环保行业国际领先的地位 有效的激励措施,全方位扶持环保产业的发展 1、促进创新活动的经济扶持 “创新导向研究计划”(IOPs):1979 年开始运行,由SenterNovem执行,经济部出资,主要目标为加强企业与公立研究机构的交流,鼓励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专家研究企业关注的问题,增强公立机构科研知识的应用。补助方式:补助项目必须是IOP 的重点行业,比如环境行业,大学和公立研究机构可独立或共同向IOP 申请补助。 “知识善用补助”(Valorisationgrants):2004 年由STO、NOW、TNO 发起,重点鼓励公立研究机构人员根据研究机构的需求创立相关公司。补助方式: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最高2.5 万欧元;第二阶段,知识善用阶段,最高两年20 万欧元,第一阶段成功后才能申请第二阶段,两阶段后的商业化由私人投资者资助。 “知识基础建设投资补助”(InvestmentGrants for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BSIK):该补助旨在建立企业与研究机构高质量的合作网络,通过补贴的方式加强网络中的知识应用单位和知识提供单位的合作沟通,促进知识的转化与应用。 “合作计划创新补贴”(InnovationSubsidy for Collaborative Projects,IS):经济部授权SenterNovem 负责执行,该补贴主要针对产品与服务等项目研究的技术合作,补贴对象是企业与其他科研机构或企业与企业的合作研发项目。补助方式: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计划,最高5 万欧元;第二阶段,研发计划,最高4 年200 万欧元。 2、实施倾斜的环保产业政策 “商业信函”:2011 年2 月由新荷兰政府公布,核心内容是,由政府向荷兰的九大重点行业投资,以消除阻碍这些行业增加的瓶颈。包括:水技术、能源和环境等九个行业。这一信函确立了荷兰水行业以及环保产业两大重要地位,荷兰采取大部分的创新措施都是为了促进荷兰重点行业的发展。 环保投资优惠(MIA/Vamil):MIA 系企业在生产或购置环保相关产品时可享有40% 的投资抵减,Vamil 系企业可选择以加速折旧的方式降低利息费用和增加资金流动性。 税收减免:环保设备年度投资额超过2100 欧元的,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公司所得税扣除,扣除率根据设备分级分为三档:40%、30% 和15%。 3、设立创新人才基金 荷兰政府还设立了“斯宾诺莎杰出人才奖”、“创新研究激励计划”等面向杰出人才的基金。“斯宾诺莎杰出人才奖”始于1995 年,被称为荷兰的“诺贝尔奖”,获奖者都是在所在学科内世界一流的科学家,每年颁发一次,最多4 人获得,每位获奖者可得150 万欧元。2000年,由荷兰教科文部、皇家科学院、荷兰大学联合会和荷兰科研组织设立了“创新研究激励计划”,目的是支持前沿科研人员根据自主选择开展研究,帮助其增强自己的科研团队力量以更有效地进行科研活动,其中2009 年预算额就高达3.53 亿欧元。 结论 综上所述,荷兰的创新系统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为不同层面主体之间的互动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使得官、产、研、学能够共同参与或积极影响创新过程,加上荷兰的环保法律制度十分健全,又颁布了一系列促进创新活动的政策和不断修正的创新战略,成功引导了荷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不断的研发和创新,这些都是使荷兰保持环保产业国际竞争优势、环保技术始终跻身世界一流水平的关键钥匙,甚至为整个国家经济的持续繁荣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