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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 关于开展2025年度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4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满足新发展格局下膜产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响应“信用浙江”建设号召,充分发挥信用强渗透性、融合性和赋能性作用,帮助企业更好地在招商引资、市场竞争中提升企业信用管理能力及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促进行业自律,浙江省膜产业协会2025年度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已开始。现将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浙江省膜产业协会会员单位;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并处于持续经营状态,且未受到过政府通报批评的企业;

3、未参加过其他行业协会、商会信用等级评价活动的企业。

二、时间安排

第一批企业信用评价申报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至5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1、填写浙江省膜行业信用评价申请表(附件)提交资格初审;

2、通过初审的企业提交完整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3、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会将委托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机构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企业信息资料开展征信调查并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撰写《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

4、由浙江省膜产业专家委员会对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机构提交的初评报告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的初评结果,在浙江省膜产业协会官网与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评价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后,即向参评企业发送《浙江省膜产业协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颁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牌和证书,并在相关平台进行宣传。获信企业,可以在企业宣传材料、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四、评价内容及等级

企业信用评价指标涉及企业的守信意愿、守信能力及守信表现三个方面,涵盖企业的价值理念、管理能力、财务能力、市场能力、履约能力、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情况等要素。授信等级分为AAA、AA、A三级。

五、评价费用

协会不向企业收取评价费,并承担评价所需的专家评审,证书、铜牌制作费等费用。评价所需的其他费用1.2万元由第三方评价机构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规收取,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账户: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860188575510001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俐媛  栗鸿强

 话:0571-88935408;88935348

邮 件: zjmcyxh@163.com


附件:浙江省膜行业信用评价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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