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7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4月5日收到招标单位湖北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出的《成交通知书》,确定公司为“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的成交单位。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5,832.64万元。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0826证券简称:启迪桑德公告编号:2017-024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PPP项目成交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5日收到招标单位湖北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出的《成交通知书》,确定公司为"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的成交单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成交项目主要情况:
1、项目名称: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
2、采购内容及规模: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规划总规模15万吨/天,分三期实施,公司本次中标项目为第一期工程5万吨/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土建施工,设备、工艺管道安装,电气、自控系统安装,照明,防雷接地,采暖,通风,综合楼,厂区道路施工,绿化等;
3、建设地点:咸宁高新区横沟桥镇;
4、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5,832.64万元,具体为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它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最终项目总投资以政府审计竣工决算价格为准;
5、中标价:污水处理初始单价:1.27元;
6、合作期: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1年);
7、运作模式:项目拟采用PPP模式,以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
8、合作范围:在项目合作期内,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二、交易对方情况:
1、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采购人为湖北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为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公司与项目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项目对公司经营及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公司成交该项目将对公司在污水处理PPP项目业务拓展及区域业务拓展带来一定积极影响,该项目未来的建设运营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取得该项目对经营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待与采购人签订关于本项目PPP合作协议,公司将依据项目中标后的协议签署及项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