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及会员单位: 团体标准作为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的基础,是规范行业发展,激活创新动能,提升企业生产效能及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工作,为有序推进我省膜产业团体标准起草工作,加速引领产业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根据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布曙,并经浙江省民政厅职能转移承接文件批复,协会现对我省涉膜团体标准内容及起草单位进行公开征集,凡我协会会员均可根据发展情况自行申报,申报通过后协会将牵头组织实施。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请团体标准的单位,可独立组织编制标准草案。向秘书处提交立项申请书(附件1),经批准后,提交草案。秘书处依据《浙江省膜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附件2)进入标准征求意见、送审等工作流程。浙江省膜产业协会负责团体标准的批准和发布。 二、不具备独立编制标准能力,但对标准制定有需求的单位,可向秘书处发起需求,提交立项申请书(附件1)。秘书收集整理确有需求的提案,经理事会批准后,即可立项。由秘书处组织开展标准立项、起草等后续工作。浙江省膜产业协会负责团体标准的批准和发布。 三、浙江省膜产业协会分支机构、理事、会员单位,或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均可向秘书处申报提案: 1.在浙江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膜科学领域相关企业或相关产业上下游企业的科研、设计、工程、生产、使用和检测等业务的单位; 3.能委派相关人员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的单位。 四、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栗鸿强 曹佳佳 电 话:0571-88935348 88935408 邮 箱:zjmcyxh@163.com 请协会各理事及会员单位等充分利用协会团体标准职能,积极参与协会团标制定工作,将成熟的技术或管理经验转化成团体标准,提高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浙江省膜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1:浙江省膜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附件2:浙江省膜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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